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学校根据此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全面梳理的结果,决定为新增的困难学生发放校内助学金,对调整认定档次的同学调整发放国家助学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一般困难270元/月,困难370元/月,特困450元/月。
二、新增困难认定情况:共有361名新增困难认定的同学,拟一次性发放3月-7月共计5个月的校内助学金。
三、调整认定情况:共有34名学生调整认定等级,其中1名不困难取消国助,其他同学按照相应等级调整发放。
上述补助拟于2023年3月24日发放。如有疑问,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附:《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校内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调整学生名单》
联系人:卓玛 夏库拉
联系电话:85416091 854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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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