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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四川大学本科生2021-2022学年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作者:管理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06日 00:00

各学院(系、中心、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开展四川大学本科生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基本要求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成绩优良,综合素质优秀或在红色传承、创新创业、比赛竞赛、文艺体育、劳动实践、防疫抗疫、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4.  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能够在新时代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   评选范围

2021-2022学年在籍本科生,参评学生应符合《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大学〔2014〕11号)的规定。

三、   奖项设置、评选比例及奖励标准

1.  学年综合奖学金

          特等奖5000/人,按学生人数1‰评定;

          综合一等奖学金2500/人,按学生人数2%评定;

          综合二等奖学金1500/人,按学生人数4%评定;

          综合三等奖学金1000/人,按学生人数9%评定。

2.  单项奖学金

分为道德文明单项奖、学习优秀单项奖、学习进步单项奖、学科竞赛单项奖、文体活动单项奖、社会工作单项奖、社会实践单项奖、公益活动单项奖、科技创新单项奖、科研成果单项奖等。

单项一等奖学金500/人,按学生人数10%评定;

单项二等奖学金300/人,按学生人数20%评定。

3.  单项奖与综合奖不能重复申报。本学年转专业的学生均在上学年所在学院参评。

四、   评选程序

1.  各学院(系、中心、所)根据《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大学〔2014〕11号)规定制定本学院(系、中心、所)学年奖学金评定细则,应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成立学院(系、中心、所)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并组织开展工作,辅导员或班主任分别对分管年级(班)的评议和评选具体负责。

2.  各学院(系、中心、所)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大学〔2014〕11号)中的相关内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做好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等工作,在广泛征求学生、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学院(系、中心、所)综合评议并公示推荐名单。

3.  经学工部审核、网站公示,确定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批准。

五、   材料报送

1.  报送截止时间:202210816:00

2.  报送材料:

(1)   《四川大学本科生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审表》(附件一)报送纸质版;

(2)   《XX学院本科生2021-2022学年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附件二)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3)   纸质材料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  纸质版报送地点:学工部管理科(文华活动中心301室)。

4.  电子版报送邮箱:2357142153@qq.com

5.  联系电话:85466037    85416085


附件一:四川大学本科生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二:XX学院本科生2021-2022学年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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