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同学:
经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生处资助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初步确定我校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选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请参阅附件。
今年因疫情和汛情双重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受到较大影响,学校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在规定范围内将本科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从3300元/生/年提至3700元/生/年,三等国家助学金从2200元/生/年提至2700元/生/年,分十个月按月发放。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6日
公示期间请获助学生认真核对自己的学号、姓名和助学金等级,尤其要保证姓名、学号正确。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处资助中心。
联系人: 卓玛 帕哈尔定
联系电话: 85416091 85460908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附件:《四川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评名单》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