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年来,国家加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不断丰富。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落实精准资助要求,提升我校资助育人水平,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顺利成长成才,学工部在各学院设立了“阳光资助宣传员”岗位,并纳入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进行管理。现将招募2021级“阳光资助宣传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对象为我校2021级全日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处分记录;
2.热爱学校,热心公益,吃苦耐劳;
3.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重点资助对象优先推荐;
4.品学兼优,待事认真踏实。
二、名额
原则上2人/年级/学院
三、酬金标准
原则上300元/人/月,视学生工作及表现情况酌情增减。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学工部资助中心及学院发布资助相关通知,协助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各类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等相关工作;
2.协助学工部资助中心及学院开展资助相关问卷调查及调研等工作;
3.协助学工部资助中心及学院完成困难认定工作;
4.深入学生群体,关注关心身边同学,了解同学们近期状况,及时发现同学们临时困难情况,给予帮助,并向辅导员、资助专职老师、资助中心老师反映;
5.积极筹备参与学工部资助中心大型特色活动,如学校迎新·绿色通道、助爱回家、宣传大使寒假资助宣传、微爱·阳光行等活动开展工作;
6.协助完成其他资助相关工作。
五、招募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在校学生,由个人自愿申报,需提交《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报名表》(见附件1)。
2.辅导员初审推荐。辅导员对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
3.学院审核上报。学院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并提出上报人员名单。
4.学工部资助中心选拔录用。学工部资助中心对学院上报的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新成员将有一个月的考核期,在实习内将对新成员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进行考核,通过考试将正式成为阳光资助宣传员。在审核过程中如有条件不符者或考核不合格者将联系辅导员更换人选,以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5.该岗位实行学年考核制,由学工部资助中心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担任阳光资助学生宣传员。
六、工作要求
1.“阳光资助宣传员”岗位的设立是强化资助育人功能,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宣传,严格把关,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
2. 请各学院申请学生于9月30日16:00前将《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报名表》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电子版发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gb-zzzx@scu.edu.cn。
附件1:《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报名表》
联系人:迪丽达尔
联系电话:028-85401281
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资助中心办公室
江安校区游泳池看台旁资助中心办公室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