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所)、各同学: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及在校期间的学习,学校按惯例开展高年级学生(非新生年级)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缓交对象
大二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研二及以上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注:2023级新生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流程办理。
二、缓交金额
缓交金额为小于或等于学费加住宿费金额的总和。
温馨提示:学校代收2024年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下午5点,医保不在缓交范围内。
三、缓交有效期
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贷款金额足够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缓交期限截止至贷款金额拨付到校时,其余学生缓交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5日。
四、缓交办理条件
1.开学时暂时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拟后续自筹缴费、或到校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
2.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学费、住宿费等金额超出贷款金额且暂时无法缴纳的学生。
3.已成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园地)且贷款金额足以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或超出部分已按时交纳的学生,由资助中心统一办理缓交。
五、学费缓交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点击“我的待办”或“办事大厅”——进入“学生学费缓交”并点击申请——完成申请后点击“提交申请”待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
辅导员及学院分管副书记分别对学生学费缓交申请进行审核。
3.学工部审核
学工部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审核,将办理学费缓交的学生名单统一提交至学校财务处完成学费缓交申请办理。
六、时间安排
1.申请学生须在9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2.各学院须于9月25日前完成审核。
七、联系我们
如遇问题,本科生请咨询学工部资助中心、研究生请咨询研究生工作部,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本科生:努尔古丽老师 85460908
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江安游泳池看台下(江安16舍对面)
研究生:唐棣老师 85463986
望江研究生院3区218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川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