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学校拟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3级全日制本科和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新生年级需要补充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程序
1.2023级本科、预科学生按照新申请类型的步骤进行认定。
2.非新生年级学生,请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新申请类型或者续申请类型的步骤进行认定。
具体流程详见学生工作部网站2023年6月2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s:// https://xgb.scu.edu.cn/info/1003/3529.htm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即日起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困难认定的宣传工作,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按要求填写申请。2023级新生请先在平台中激活自己的账号,再按要求填写。
注:学生填写完成后,从系统中导出《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存档。
2.9月18日下午4点前,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完成学生申请、辅导员资料审核。
3.9月19日,平台赋分,并给出初步认定结果建议。
4.9月20日至9月25日,辅导员指导民主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困难认定档次进行复核,并由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议,在平台内提交。
5.9月26日至9月29日,学校审核。
四、注意事项
1.非新生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在上学期末完成困难认定的,但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认定结果的,请填写附件《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于9月26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及时进行档次调整。
2.参与认定的同学填写相关信息时务必准确、详实,以便平台能够较为精准的赋分和推荐档次。
3.请辅导员参考系统推荐的档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审议,确定学生初次认定档次后按要求提交。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认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确保学生信息安全,积极组织引导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困难认定,实现“应助尽助”。
附件1:学生申请认定流程图
附件2: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
联系人: 卓玛
联系电话:85416091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资助中心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O二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