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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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宝钢奖学金、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黄乾亨奖(助)学金、同心奖学金、华萌奖学金和顶新康师傅明日朝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0日 10:21

各学院(系、中心、所):

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宝钢奖学金、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黄乾亨奖(助)学金、同心奖学金、华萌奖学金和顶新康师傅明日朝阳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四川大学在读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具体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具体申请条件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1.申请

1)申请方式

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奖学金/社会助学金-当前批次名称中选择2022-2023学年宝钢奖学金/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黄乾亨奖学金/同心奖学金/华盟奖学金/“2023级新生顶新康师傅明日朝阳奖学金或“黄乾亨助学金”进行申请。

2)申请材料提交

除新生外,其他年级学生的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2291-2023831日;发表的论文须见刊,并在系统中拍照上传。

注:请按照要求清晰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成绩证明需上传教务处网站下载的成绩单),否则无法提交。

2.推荐和审定

1)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奖(助)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初评学院推荐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并报送纸质材料至学生处资助中心。

2)学工部组织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助)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获奖(助)学生。

四、报送材料

推荐学生须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填写完整相关信息,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可在学院审核后的奖优申请-查询及打印板块里面查询学生信息,导出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四川大学XXXX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签字、盖公章后,于92716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次此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各项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全面成才。


联系人: 努尔古丽

联系电话:028-85460908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附件:2022-2023学年宝钢奖学金、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黄乾亨奖(助)学金、同心奖学金、华盟奖学金和顶新康师傅明日朝阳奖学金评选项目一览表》。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