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所)、各同学:
为确保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及经办银行的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申请以及提额申请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贷款对象
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预科生)。
二、新申请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三、贷款额度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贷款额度,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作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必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3.户口簿(本人户口页、户口本首页)。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五、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请参考《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在线申请指南》(附件)。
六、贷款续贷及提额申请
1.从2021年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逐年续贷。
2.已提交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学生,若需提额且还未签署贷款合同,可在“中国银行APP”中搜索“国家助学贷款”,点击“申请记录查询”,撤回原申请,重新按照流程申请办理。
3.2020年(含)之前申请贷款的学生,若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处于“待放款”,可通过“中国银行APP”申请提额(具体提额流程等待银行通知
七、具体时间安排
为保证贷款放款的时效性,请同学们于2023年10月14日前按流程(见附件)提交申请。
八、联系方式
1.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努尔古丽
联系电话:028-85460908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2.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望江校区:北园五舍111
联系电话:028-85460136 QQ:307020803
江安校区:江安一站式服务大厅国家助学贷款办(校医院对面)
联系电话:028-85990861 QQ:381391553
电子邮箱:daikuanban@126.com
附件: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在线申请指南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