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3-2024学年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2.退役复学,即大学期间入伍,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
3.退役入学,即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
二、申报材料
(一)应征入伍(义务兵、士官)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二)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三、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学生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同时请加入2023年服兵役学生资助
工作QQ群445708845。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
1.相关的申报材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必须从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上,在线填写打印(除签字外,均需打印)。
2.上述提交的《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必须填写完整,打印签字并前往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部门签字盖章。
注:材料逾期未交,贻误申报的,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人:努尔麦麦提江
联系方式:028-85468661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四川大学学工部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