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激励学生成长成才,学校相关单位拟于近期开展四川大学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之星”评选工作。
一、主办单位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
二、评选对象
四川大学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选标准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热爱学习,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学习过程中不断突破自我,进步明显,参评学年内必修课加权成绩排名春季学期相较于秋季学期进步30%,或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成绩排名相较于上一学年进步30%;
3. 践行积极健康的学习和生活方式,与同学友好相处、互助共进,在营造好学奋进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志存高远等方面可发挥示范作用;
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5. 参评学年无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 各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照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评议的程序,择优进行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候选人1-2名。
2. 学校相关单位将组建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之星”评审工作组,综合考察候选人学习进步情况及现实表现,评选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之星”10名,获评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2500元;评选“学习进步优秀奖”20名,获评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元。
五、材料报送
1. 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6:00。
2. 报送材料:将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四川大学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之星”推荐表》(附件一)和《四川大学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之星”汇总表》(附件二)以及相关材料交至学工部学生发展辅导中心(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室),并将附件一、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xgb-fzzx@scu.edu.cn。
3. 联系人:学工部学生发展辅导中心 杨老师
联系电话:85460907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