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川大委〔2019〕58号)、《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评审办法》(川大工〔2022〕7号)文件精神,学工部、研工部对学生申请帮扶基金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初评。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评审小组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评审会议,形成帮扶基金专项建议帮扶名单报管理委员会审批。12月20日,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批通过了评审小组报送的建议帮扶名单。现将帮扶基金专项学生帮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5天),师生员工如需反映情况的,请向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5460812)或书面反映。
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