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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复核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19:12

各学院(系、中心、所)、2023届相关毕业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3号)等工作要求,我校近期将开展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复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在基层就业系统中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3届毕业生。

二、资格复核流程

(一)学生申请

所有申报均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学生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6月24日。

(二)院系审核

学院根据政策文件和《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审核学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完成后点击“申请表批量导出”按钮,导出学院审核通过学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学院盖章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院系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学生填报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并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盖章、扫描后导入系统。

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

三、在职在岗调查

申请复核通过的2023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努尔老师  028-85468661

邮箱:xgb-zzzx@scu.edu.cn

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江安校区行政楼6楼602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