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后续资助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拟面向2025级本科生和预科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同时对本科其他年级学生进行补充认定。现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5级全日制本科、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新生年级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程序
2025级同学按照新申请类型的步骤进行认定。同时,学校将在系统内开通非新生年级学生的认定,确保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的学生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认定。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新申请类型或者续申请类型的步骤进行认定。
认定条件和流程等详见学生工作部网站2025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非新生年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s://xgb.scu.edu.cn/info/1003/4966.htm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即日起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困难认定的宣传工作,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工一体化系统内按要求填写申请。2025级新生请先在平台中激活自己的账号,再按要求填写。
注:学生填写完成后,从系统中导出《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存档。
2.9月19日下午4点前,在学工一体化系统内完成学生申请、辅导员资料审核。
3.9月20日,系统赋分,并给出初步认定档次建议。
4.9月21日至9月26日,辅导员指导民主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困难认定档次进行复核,并由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议,在系统内提交。
5.9月27日至9月30日,学校审核。
四、注意事项
1.非新生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于上学期末完成困难认定的,如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认定结果,请填写附件《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后,于9月26日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及时进行档次调整。
2.系统将对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赋分和计算,推荐建议认定档次,学生填写情况将影响计算结果。请申请学生务必认真、客观、真实填写各项信息,辅导员老师务必认真审核学生填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3.请辅导员参考系统建议认定档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审议,确定学生初次认定档次后提交至学校。
困难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规范组织,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确保学生信息安全,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并积极主动使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既不能隐而不报,也不能夸大虚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认定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学生申请认定流程图
2.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
联系人:卓玛
联系电话:85416091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江安校区行政楼602室
联系邮箱:xgb-zzzx@sc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二O二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