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所)、各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2.退役复学,即大学期间入伍,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
注:2025年春季学期已申请通过的学生不再重复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应征入伍(义务兵、士官)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二)退役复学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三、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二)申报及材料提交方式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等申报材料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打印,再手写签字。
2.上述《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填写完整、打印签字后,前往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部门签字盖章。
3.将完善的《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按通知要求提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注:材料逾期未交,将贻误资助申请。
四、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人:蒋永
联系方式:028-854686610/28-85401216
联系地址:江安校区行政楼602室/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