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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风建设学生团队 2025-2026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09:54

相关学生组织、相关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校服务促进学生发展及学风建设相关学生组织的队伍建设,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提升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委学生工作部拟于近期面向i创街学生自我管理中心、“大川视界”学生成长协会、“大川小思”朋辈学业辅导中心开展2025-2026学年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指导的i创街学生自我管理中心、“大川视界”学生成长协会、“大川小思”朋辈学业辅导中心全体成员。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风建设队相关管理规定,无违纪记录。

2.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认真履行学生干部职责,良好完成在职期间各项任务。

3.团队协作精神强,具有良好的集体荣誉感,主动配合团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三、奖项设置

1.i创街学生自我管理中心

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

优秀干事:不超过学生干事总人数的30%。

2.“大川视界”学生成长协会

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

优秀干事:不超过学生干事总人数的30%。

3.“大川小思”朋辈学业辅导中心

“卓越朋辈学业导师”不超过朋辈学业导师总人数的10%;

“优秀朋辈学业导师”不超过朋辈学业导师总人数的20%;

“优秀成员”:不超过学生组织运营管理部门总人数的30%。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阶段(即日起-6月10日)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学生认真进行本学年工作总结,填写《评优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到学工部学生发展辅导中心邮箱xgb-fzzx@scu.edu.cn,邮件和文件命名为:“学生组织名称-姓名-评优申请表”。

2.审核及评审阶段(6月11日-6月15日)

由学工部学生发展辅导中心进行初审,报学工部审批。

3.公示阶段(6月16日—6月18日)

经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4.总结表彰阶段(6月下旬)

各学生组织择机安排总结表彰及毕业生赠别仪式。


附件1:四川大学学风建设学生团队2025—2026学年评优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