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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川视界·明远访学”计划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18:46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发展型资助育人理念,拓宽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成长发展路径,学工部联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依托学校“大川视界”项目和“洋光国际化视野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川视界·明远访学”计划,组织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赴香港开展短期研学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非毕业年级、且经过学校当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因出访时间在暑假,毕业生不在此次资助范围。

二、资助名额及费用

此次资助20人,每学院限推荐1名参加遴选。

资助费用包含:内地往返香港的交通费、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办理费用、项目期间住宿费、课程费、指定时间的香港国际机场接送机、项目期间统一行程内的交通费意外伤害保险、紧急医疗保险、企业参访、场地等费用。

资助费用不含:项目期间的个人消费等。

三、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时间:2026年7月19日-7月25日

项目执行内容:本项目以产教融合、跨境协同为实施模式,依托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协同孵化平台与优必选真实技术应用场景,面向多学科背景学生开展普适性实训教学。通过实操训练、主题工作坊等活动,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相关科技通识,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推动跨学科文化交融引导学生革新学习与思维方式,初步树立清晰的升学与职业发展方向。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任何违纪违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30%以内,通过英语六级及以上,适应英语授课,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1)申请方式

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奖学金-当前批次名称”中选择2024-2025学年“大川视界·明远访学”计划进行申请。

(2)申请材料提交

请按照相关的要求清晰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成绩证明需上传教务处网站下载的成绩单),否则无法提交。申请学生成绩及所取得的各项荣誉均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2.推荐和审定

(1)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相关评选程序,组织初评推荐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并报送纸质材料至学工部。

(2)学工部组织学校评审小组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答辩评议确定初步人选20名,在学工部官网上公示三天,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六、报送材料

推荐学生须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填写完整相关信息,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可在学院审核后的“奖优申请-查询及打印”板块里面查询学生信息,导出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四川大学“大川视界·明远访学”计划申请表》,签字、盖公章后,于6月24日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联系人: 努尔古丽

联系电话:028-85460908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