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精准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传递党和国家的温暖精准资助要求,提升我校资助育人水平,2016年开始,学工部在各学院设立了“阳光资助宣传员”岗位,并纳入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进行管理。现进行2026年“阳光资助宣传员”招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全日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生
二、名额
2026级学生原则上2人/学院;其他年级各学院及各年级补招名额见附件2。
三、招募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热爱学校,热心公益,吃苦耐劳;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重点资助对象优先推荐。
四、岗位职责
1. 协助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困难认定、资助育人主题活动、资助相关问卷调查调研等工作,助力各类资助举措落实落细;
2. 深入寝室、食堂、班级,主动关注关心身边同学,及时发现同学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反馈至辅导员和资助中心;
3. 利用寒暑假返乡,积极以多种方式宣传资助政策,传递社会正能量;
4. 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培训、每月工作考核,完成每月工作小结等;
5. 协助完成其他资助相关工作。
五、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并提交《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报名表》(见附件1);
(二)辅导员初审推荐。辅导员对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并于10月14日18:00前将《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报名表》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电子版发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gb-zzzx@scu.edu.cn;
(三)学工部资助中心选拔录用。学工部资助中心对学院上报的人员试用一个月,合格者确定为阳光资助宣传员。
“阳光资助宣传员”自设立以来,在学校资助工作中发挥了宣传员、沟通员和监督员的作用,逐渐成为资助政策宣传的“小喇叭”,同学们身边的“小暖阳”。请各学院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且最需要此岗位的同学担任本学院 “阳光资助宣传员”。
联系人:夏库拉
联系电话:028-85401281
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
附件1:《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报名表》
附件2:《2026年“阳光资助宣传员”补招名额分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