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大学全体师生重要回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努力在服务新时代国家战略中当先锋作表率,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作出积极贡献,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7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优毕业生”)推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我校2027届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学校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4%的比例推选省优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重修记录(如无综合测评成绩,则每学年学业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重修记录)。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在校期间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合格(因病或残疾免于体质测试者,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职业规划大赛、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荣誉或奖励。
2.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以下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 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
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
(三)破格条件
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顶岗支教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突出贡献的,可直接推荐。
三、评选认定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院系推荐,学校审核,在规定比例内推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报教育厅确认。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审核本人相关申报材料和事迹,向学院(系、中心、所)报送拟推荐人选。
2.院系推荐。学院(系、中心、所)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综合考察,经院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报送拟推荐人选。
3.学校推荐。学校对班级、院系推荐程序全面把关,对推荐人选条件和事迹进行复核,经集体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教育厅报送拟推荐人选。
4.省级确认。教育厅对各高校的推荐程序、推荐人选进行抽查复核,予以确认。
四、奖处办法
对经推荐确认的省优毕业生,由教育厅颁发证书。各学院(系、中心、所)在《毕业生登记表》上注明“省优毕业生”字样,将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确认后至毕业离校前出现不能如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省优毕业生,学校将撤销其推荐资格、扣发证书并报教育厅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系、中心、所)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成立学院评审工作组,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本学院推荐工作实施办法,高质量做好推荐工作。
2.严格标准程序。各学院(系、中心、所)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推荐,宁缺毋滥。要规范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切实提高推荐人选公信力。
3.严守工作纪律。各学院(系、中心、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受理推荐过程中各类信访问题,确保推荐工作有序开展。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拟推荐人选,一经查实,取消其推荐资格;已确认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2月4日16:00。
2.报送材料:
(1)《XX学院(系、中心、所)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报送纸质版。
(3)各学院(系、中心、所)评选工作的情况说明,包含班级推荐、院系审核、广泛征求意见、院系党政联席会、院系公示情况等内容,报送纸质版。
(4)纸质版材料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报送方式:
(1)本科生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部管理科(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235714215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学院。
(2)研究生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工部(望江校区研究生院3-217);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ygb_scu@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学院。
4.联系电话:85466037(本科生)、85407322(研究生)。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