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服务学生提高国际胜任力,根据学校专题会议精神,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暑期“大川视界”海外线下访学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针对已于本年度暑期顺利开展,并经学校相关单位结项考核通过的“大川视界”项目(见附件一)。
二、资助标准
线下课程资助标准按照“计划”项目所在国家或区域的消费水平为依据,分别给予出访学生人民币4000-10000元/人的经费资助。
详表如下:
注:资助费用不能高于实际修读课程产生的费用。
三、接受资助学生要求
1.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已参加通过结项考核的2023年暑期“大川视界”海外访学项目并获得相关结业证明材料;
3.访学期间,严格遵守《四川大学在校学生校际交流项目出国(境)学习暂行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四川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责任书》规定的相关责任;
4.申请资助者须符合学校《本科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同一学籍学生在读期间,至多只能进行一次“大川视界”海外线下课程资助和一次在线课程资助。
四、资助工作要求
1.经学校相关单位结项考核批准的“大川视界”项目,需要经项目负责人(带队老师/项目立项老师)统一审核后,将经审核的材料纸质档统一提交至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室学生发展辅导中心,电子档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fzzx1@scu.edu.cn。
2.项目负责单位的“大川视界”项目负责人(带队老师/项目立项老师)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确认,审核内容如下:
(1)审核学生缴费凭据或发票,缴费材料为英文的,需对缴费金额明细部分做出中文翻译,如有用外汇支付的情况,须附上支付当天外汇截图(查询网址如下:https://www.boc.cn/sourcedb/whpj/);
(2)审核项目学生清单与资助金提交表,以及每位参与学生的资助金申请金额是否符合学校资助文件要求。
3.申请“大川视界”线下访学项目资助的学生需要提交的资助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返校联系单(附签证页或港澳台通行证复印件);
(2)结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访学期间有关差旅费用的缴费凭据:
①机票行程单、发票或国外发票(标有official receipt或invoice);
②国外住宿费、签证费用发票(或收据);
③因访学产生的相关学习费用发票。
上述缴费凭据中须附支付凭证(支付访学费用中含住宿费的,所开发票须注明住宿费用),缴费凭据的票面金额不低于拟申报资助金额即可。
4.“大川视界”各项目负责人(带队老师/项目立项老师)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大川视界”项目学生资助申请名单;
(2)学生资助申请资料;
(3)项目花絮视频及照片(照片10张左右,每张大小不小于2M)。
五、材料提交时间
学生提交资助申请资料时间:
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5日
带队老师/项目立项老师审核并提交学生资助材料时间: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7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发展辅导中心 郭老师
联系电话:85460907
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国际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