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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川视界”2023-2024学年暑期访学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发展辅导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11:00

各学院(系、中心、所):

为拓展川大学子的国际视野,提升国际胜任力,学校于2018年开始实施“大川视界”海外访学计划,并为参与访学学生提供资助。在2023-2024学年暑期期间,学校共组织实施了45个访学项目,均于本学期通过结项考核(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学校相关安排,将于近期开展暑期访学项目资助报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助材料提交时间

20241022日起至2024111

二、资助标准

线下课程费用资助依据出访地区进行资助,详表如下:

注:资助费用不能高于实际修读课程产生的费用。

三、申请资助学生要求

1.已参加20232024学年大川视界暑期海外访学项目并获得相应学分成绩或证明材料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在访学过程中,按要求履行《四川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责任书》规定的内容,经带队教师或项目负责老师审核通过;

3.同一学籍学生在校期间,只享受一次大川视界海外在线课程资助及一次线下课程资助。

四、资助工作流程

1.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材料:

1)学生资助申请单(仅提供纸质档);

2)国家移民管理局提供的出入境记录(仅提供纸质档);

3)结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电子档与纸质档);

4)机票行程单、发票或国外发票(标有official receiptinvoice)及支付凭证、国外住宿费及支付凭证、签证费用发票(或收据)及支付凭证等(仅提供纸质档);

5)已办结的出国(境)备案表(参见https://global.scu.edu.cn/?channel/490/504(仅提供纸质档)。

2.项目负责人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项目资助的学生名单,以及每位参与学生的资助金申请金额是否符合学校资助文件要求;

2)审核学生缴费凭据或发票,缴费材料为英文的,需对缴费金额明细部分做出中文翻译。

3.以项目为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在2024111日前统一将经审核的材料纸质档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辅导中心(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室),电子档发送至xgb-fzzx1@scu.edu.cn,相关材料模版见附件二。

报送材料包括:

1大川视界暑期项目参与学生名单(须提供电子档与纸质档);

2)学生资助申请资料(提交材料类型见上文);

3)项目视频及照片电子档(项目视频及照片将作为访学成效的支撑材料,学校有权用于“大川视界”相关宣传、展示)。

五、联系咨询:

联系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辅导中心 郭老师

联系电话:85460907、85461977

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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