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0年毕业同学:
由同学们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学校初审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通知,我校2020年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申请学费补偿的共171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共36人)中符合学费补偿97人、不批准10人,待定64人,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4人,不批准1人,待定21人。现将批复结果名单及批复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4日-5月19日。申请同学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咨询四川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结果和拨款安排补偿代偿款的发放工作。
联系人:帕哈尔定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60908
附件:《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批复名单》
学生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