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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21:27

各院(系、中心、所)、各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2.退役复学和入学学生,即大学期间入伍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和自主就业退役参加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

注:已申请通过的学生不再重复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应征入伍(义务兵、直招士官)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二)退役复学和入学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三、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与入学学生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61015日。

(二)申报及材料提交方式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等申报材料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打印,再手写签字

2.上述《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填写完整、打印签字后,前往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部门签字盖章。

3.将完善的《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按通知要求提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注:材料逾期未交,将贻误资助申请。

四、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人:蒋永

联系方式:028-854686610/28-85401216

联系地址:江安校区行政楼602/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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