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助学金经费实际情况,学校确定本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500元/生/年,二等37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
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学校审核,初步确定我校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评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请参阅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处资助中心。
请同学们认真核对个人的姓名、学号,并完善银行卡信息。
注:请持有建行或工行银行卡的同学在财务处酬金系统中核对完善本人账号信息,持非建行或工行银行卡的同学需要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核对和完善本人账号信息。
联系人: 卓玛 夏库拉
联系电话: 85416091 85401281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附件:《四川大学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评名单》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