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全体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学校决定开展四川大学本科生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在籍本科生,参评学生应符合《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大学〔2014〕11号)的规定。
二、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成绩优良,综合素质优秀或在红色传承、创新创业、比赛竞赛、文艺体育、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4.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能够在新时代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 奖项设置、评选比例及奖励标准
1.学年综合奖学金
特等奖5000元/人,按学生人数1‰评定;
综合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按学生人数2%评定;
综合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按学生人数4%评定;
综合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按学生人数9%评定。
2.单项奖学金
分为道德文明单项奖、学习优秀单项奖、学习进步单项奖、学科竞赛单项奖、文体活动单项奖、社会工作单项奖、社会实践单项奖、公益活动单项奖、科技创新单项奖、科研成果单项奖等。
单项一等奖学金500元/人,按学生人数10%评定;
单项二等奖学金300元/人,按学生人数20%评定。
3.单项奖与综合奖不能重复申报。本学年转专业的学生均在上学年所在学院参评。
四、 评选程序
1.各学院(系、中心、所)根据《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大学〔2014〕11号)规定制定本学院(系、中心、所)学年奖学金评定细则,应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成立学院(系、中心、所)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并组织开展工作,辅导员、班主任等分别对分管年级(班)的评议和评选具体负责。
2.各学院(系、中心、所)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大学〔2014〕11号)中的相关内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做好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等工作,在广泛征求学生、教师意见的基础上产生推荐名单,经院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经学工部审核、网站公示,确定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
五、 材料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6:00。
2.报送材料:
(1) 《四川大学本科生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审表》(附件一)须报送纸质版。
(2) 《XX学院本科生2023-2024学年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附件二)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3) 纸质版材料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学工部管理科(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室)。
4.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2357142153@qq.com。
5.联系电话:85466037 85416085
附件一:四川大学本科生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二:XX学院本科生2023-2024学年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