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关于做好2024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1.国家奖学金:根据最新通知,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直接翻倍,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从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至每生每年10000元。
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名额不变,奖励金额从每生每年5000元调整至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从人均每年3300元调整至人均每年3700元。
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等相关要求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官方网站2024年9月11日发布的《四川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网址:https://xgb.scu.edu.cn/info/1003/4239.htm。
三、调整安排
各单位在此次国家奖学金增补中,如涉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调整,请提交本单位调整说明(纸质版,见附件1),并及时指导新增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学生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完成线上申请,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11月8日16:00前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完成新增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申请、审核、提交等流程。同时,将新增补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xgb-zzzx@scu.edu.cn,将《XX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增补学生名单》(纸质版,见附件2)报送至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如有需要调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单位,请于11月8日16:00前将新增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调整说明》报送至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XX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调整说明
附件2:XX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增补学生名单
联系人: 卓玛 夏库拉
联系电话:85416091 85401281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