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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14:24

各院(系、中心、所)、各同学: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和《四川大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川大学〔20255)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学期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2.退役复学,即大学期间入伍,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

注: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已申请通过的学生不再重复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应征入伍(义务兵、士官)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二)退役复学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三、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6529日。

(二)申报及材料提交方式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等申报材料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打印,再手写签字

2.上述《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填写完整、打印签字后,前往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部门签字盖章。

3.将完善的《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按通知要求提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四、特别说明

1.每年仅有一次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机会,材料逾期未交,将贻误资助申请。

2.请全体退役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加入到服兵役资助工作QQ1038695457,确认报到复学,以保障国家助学金及时发放。

五、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蒋永028-85401216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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