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所)、各届相关毕业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要求,学校即将开展毕业生2026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
(一)申请对象
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注: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在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签订就业服务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附件1),重点审核学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实际工作地点、工作单位与岗位,以及申请总金额等,更多条件、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请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2026年毕业生于8月31日前注册并登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以下简称“基层就业系统”),在“基层就业申请”模块(该模块仅限2026年毕业生初次申报)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模版(见附件4)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具体操作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附件3)。
2.学院初审:各学院负责老师于9月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导出申请表签字盖章,本科生交学工部、研究生交研工部。学院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审核学生申请。具体操作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附件2)。
3.学校审核:学校复核后上传申请表,待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
特别提醒:无法在9月30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6年毕业学生(含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务必在8月31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7年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二、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一)在职在岗确认对象
2024、2025年毕业经中央审核批准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
(二)在职在岗确认流程
1.学生登录基层就业系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填报信息,2025年毕业生选择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4年毕业生选择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学生进入系统“信息填报”页面,根据自己的在职在岗情况如实填写:
(1)正常在岗的学生,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
(2)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
(3)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学生需按附件1审核标准说明重新提交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4)离岗学生,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2.学生完成填报后须在下载模板页面下载系统生成的《在职在岗情况表》,打印、完成就业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再回传系统,其他必要证明材料一并上传。学生须于8月31日前完成在职在岗确认。
3.2023年及以前、2024年毕业学生对在职在岗确认第二次、第一次申报结果有异议可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申请复核。
(三)学校审核
1.各学院于9月4日前完成对学生在职在岗情况的审核。另注:学生选择“离岗”时,学院审核应为通过。
2.学校复核后提交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终审。
三、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一)复核对象
2025年已在基层就业系统提出申请,但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毕业学生。
(二)申请审批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登录基层就业系统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和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三方协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等)并提交申请。更多申请条件、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1。学生申请复核截止时间:6月20日。
2.学院初审:各学院负责老师于6月25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导出申请表签字盖章,本科生交学工部、研究生交研工部。学院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审核学生申请。具体操作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附件2)。
3.学校审核:学校复核后上传申请表,待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
4.在职在岗确认:学生7月10日后关注基层就业系统中央审核结果,在中央审核通过后,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学生须在8月31日前登录系统进入“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的须在6月20日前在“基层就业补录”模块填报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申请审核流程。
2.以上各个模块上传系统的证明材料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可以参考《基层就业申请材料模版》(见附件4)。
3.学生在申请时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详实,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将相关情况告之学生所在单位。
五、联系方式
1.基层就业系统网址:https://jcjy.xszz.edu.cn。
2.本科生请联系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蒋老师。
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028-85401216。
邮箱:xgb-zzzx@scu.edu.cn
3.研究生请联系研工部研究生事务服务科,联系人:马老师。
望江校区研究生楼三区217办公室,028-85463986。
邮箱:scujcjy@126.com
4.QQ咨询群


附件:
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4.基层就业申请材料模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4日